浦银安盛稳鑫12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3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5
浦银安盛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3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
浦银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第 2 页 共 12 页
§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基金主代码 0158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6 月 2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127,044,384.30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实现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配置、
久期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类资产的潜
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采用自下而上的
方法,通过流动性考察和信用分析策略进行筛选。整体
投资通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运用多种积极的资产管理
增值策略,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45%+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4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中
短债 A
浦银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中
短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815 01581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492,799,383.66 份 4,634,245,000.64 份
浦银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第 3 页 共 12 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3 年 7 月 1 日-2023 年 9 月 30 日)
浦银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A 浦银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9,749,931.76 19,717,780.54
2.本期利润 16,686,611.59 16,337,729.9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0064 0.005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616,684,937.18 4,851,835,850.84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97 1.0470
注: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浦银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3% 0.02% 0.47% 0.01% 0.16% 0.01%
过去六个月 1.93% 0.02% 1.39% 0.01% 0.54% 0.01%
过去一年 3.20% 0.04% 2.35% 0.02% 0.85% 0.02%
自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