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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1-09 07:18:24 股吧网页版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09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 月 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57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公告依据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 月 1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 月 1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1 月 1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1 月 1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1 月 1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 A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765 01576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每次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具体办理
要求以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仅对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不对 C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 万 1.50% 非养老金客户

100 万≤M<300 万 1.00% 非养老金客户

300 万≤M<500 万 0.8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 万 1,000 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100 万 0.15% 养老金客户

100 万≤M<300 万 0.10% 养老金客户

300 万≤M<500 万 0.08% 养老金客户

M≥500 万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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