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兴顺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2023年8月第1次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8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8 月第 1 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监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证监许可[2022] 864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投资组合的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其他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
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二是最近4 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
金中基金。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
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如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将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为 3 个月,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能提出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对于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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