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米开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4年2月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8
易米开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2 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易米开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22 年 4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80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年 11月 8 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3、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特定风险;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股票期权的特定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特定风险;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采用证券公司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纪商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纪商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前述 50%比例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的规定。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4、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5、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3年 12 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2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3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46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5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6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6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7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