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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1 08:07:27 股吧网页版
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第1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1

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3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4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4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0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创业板指数(LOF)

场内简称 创业板 LOF 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06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7,152,797.14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
控制在 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
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
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
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
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
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
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
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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