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8
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年 5 月 12 日《关于核准银河蓝
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32 号)的核准,
进行募集,并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告更名为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7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现截止日
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次招募说明书同时更新调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相关内容。
目 录
一、绪 言...... 3
二、释 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六、基金的募集...... 44
七、基金合同生效...... 4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44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56
十、基金的投资...... 56
十一、基金财产...... 71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72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78
十四、基金的费用...... 80
十五、基金税收...... 82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2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83
十八、侧袋机制...... 89
十九、风险揭示...... 92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99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2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20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9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141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2
二十六、备查文件 ......142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其他有关规定及《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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