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8 07:39:54 股吧网页版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顾组合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8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顾组合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

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协商一

致,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东方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

1、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

东方证券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全部基金。

2、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24年11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东方证券投顾组合申购(含定期定额申

购)本公司旗下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不设折扣

限制(固定费用除外),具体折扣费率及优惠活动期限以东方证券公示为准。基

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

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上述优惠活动如有调整,敬请投资

者留意东方证券相关公告。

3、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东方证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

具体时间、流程以东方证券规定为准。

(2)东方证券的基金费率优惠仅针对本公司旗下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

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的手续费,但固定费用除外,且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

以及基金的后端模式申购手续费等其他业务手续费。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的风险提示。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东方证券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联系方式: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46-899

公司网站:www.yimifund.com

(2)东方证券联系方式: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11月1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