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景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7
中信建投景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期: 2022年05月26日
送出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 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 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景晟债券 基金代码 015659
基金简称A 中信建投景晟债券A 基金代码A 015659
基金简称C 中信建投景晟债券C 基金代码C 015660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杨龙龙 2015年08月19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投资” 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 力争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利率债(包括国债、
政策性金融债、 央行票据) 、 金融债、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 同业存单、 国债期货、 货币市场工具及经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 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主动投资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为 AA+(含) 及以上, 本基金投资信
用债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
①本基金投资于 AA+评级信用债的比例不高于信用债持仓的 50%; ②本基
金投资于 AAA 评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信用债持仓的 50%。
本基金持有信用债券期间, 如果其评级下降、 基金规模变动、 变现信用债
支付赎回款项、 出现信用风险调整持仓等使得信用债投资不再符合上述约定,
应在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 本基金对信用债券评级的认定参照基金管理人
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 本基金主动投资信用债采用债项评级,
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评级。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 等除国债、 政策性
金融债和央行票据之外的、 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 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 自上而下
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 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 挖掘价值被低估的
标的券种。 本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久期管理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 回购策略、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等。 在谨慎投资的基础上, 力
争实现组合的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 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A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C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申购/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中信建投景晟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持有期
限( 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万 0.30% 金额认购, 单位: 元
100万≤M<200万 0.20% 金额认购, 单位: 元
200万≤M<500万 0.10% 金额认购, 单位: 元
M≥500万 1000.00元/笔 金额认购, 单位: 元
申购费(前收
费)
M<100万 0……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