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0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规模控制方案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于2022年6月7日发布的《华夏中证同业存单
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华夏中证同
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基金代码:
015644,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22年6月9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为更好
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后,即自2022年6月9日起,
本基金将设置基金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00亿元 (但因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超过该金额的
除外),采用“按比例确认” 的原则进行规模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若T日(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下同)的有效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下同)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则对该日有
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若T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有效
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 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根据法规及业务规则
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基金实际情况,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暂停本基金申购(含定期
定期申购)业务并公告,具体安排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 (0,100亿元-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份额+T日基金有效赎回及转换
转出确认金额(如有))/T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
的结果为准。对于每日具体确认比例,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
ChinaAMC.com)查询确认比例信息。
4、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规模上限及控制措施进行调整,具体以本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5、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
外),即自2022年6月9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本基金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
币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如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
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
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 站(www.
ChinaAMC.com)了解、咨询相关事宜。
特别提示: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
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当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出现
违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信用
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管理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
损失;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基金
份额净值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投资品种的价格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
值波动或本金亏损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方法跟踪标的指数,但由于基金费用、交易成本、组合持仓与标
的指数成份券之间存在差异等因素,可能造成本基金实际收……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