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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8 09:09:00 股吧网页版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二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8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4 月 27 日
发布的证监基金字[2004]62 号文批准发起设立。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4 年 6 月 18 日成立正
式生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行了公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事由为基金经理变更等相关事项,更新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投资组合报告为 2022 年 2 季度报告,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节 绪言 ...... 4
第二节 释义 ...... 4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19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与合同生效 ...... 20
第七节 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21
第八节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29
第九节 基金的投资 ...... 29
第十节 基金的业绩 ...... 39
第十一节 基金的财产 ...... 41
第十二节 基金资产估值 ...... 42
第十三节 基金收益与分配 ...... 47
第十四节 基金费用与税收 ...... 48
第十五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0
第十六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51
第十七节 侧袋机制 ...... 55
第十八节 风险揭示 ...... 56
第十九节 基金的终止和清算 ...... 62
第二十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64
第二十一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76
第二十二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81
第二十三节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82
第二十四节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82
第二十五节 备查文件 ...... 83

第一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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