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为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02
关于增加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等2家机构为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渤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22年11月3日起,将新增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渤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 015586/C类:
015587)的销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机构名称 开户、认购(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
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
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具体业务规则及业务办理流程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
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