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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05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汇成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汇成基金”)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自2024年1月5日起,增加汇成基金为本公司旗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汇成基金的线上官方平台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
相关业务: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
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C类015577)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
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
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
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汇成基金线上官方平台或通过汇成基金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投业务申
请。具体受理方式见汇成基金的公告。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汇成基金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
相同。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汇成基金的规定。
(2)已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汇成基金线上官方平台或汇成基金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
(已在汇成基金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汇成基金的规定。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汇成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
汇成基金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汇成基金就相关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申
购金额遵循汇成基金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7、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参加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费率同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的最新公告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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