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国泰君安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9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国泰君安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君安” )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
议,自2022年7月29日起,增加国泰君安为本公司旗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国泰君安的营业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
业务: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
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C类 015577)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 )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
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
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
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
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国泰君安营业网点或通过国泰君安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投业务申请。具体
受理网点或受理方式见国泰君安各分支机构的公告。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国泰君安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
相同。
4、申请方式
(1) 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已开户者除
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国泰君安的规定。
(2) 已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及相关业务凭证, 到国泰君安各营业网点或国泰君安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
(已在国泰君安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国泰君安的规定。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国泰君安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 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
户,根据国泰君安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国泰君安就相关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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