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红土新能源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26
红塔红土新能源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10 月 26 日
红塔红土新能源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第 2 页 共 12 页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红塔红土新能源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新能源主题精选股票
基金主代码 0155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9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红塔红土新能源主题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红塔红土新能源主题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0 月 2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10 月 2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10 月 2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10 月 2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10 月 2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新能源主题精选股
票 A
红塔红土新能源主题精选股
票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537 01553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 红塔红土新能源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定期定额投资时除
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
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2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 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
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
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视为下一开放日的交易申请。
2.3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红塔红土新能源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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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并被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价格。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 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有其他
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1.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
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1.3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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