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18 08:06:24 股吧网页版
华商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天利宝赎回转认购业务并进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8

华商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天利宝赎回
转认购业务并进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决定自 2022 年 4 月 18 日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 15 时, 对使用天利宝赎
回转认购业务,认购华商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投资者实行认购费率 1 折优惠,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1、适用基金
“天利宝赎回转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本公司处
于募集期的基金时使用天利宝进行支付,提交认购申请后相当于提交了天利宝的
赎回业务申请,并约定将该笔赎回资金直接用于认购处于募集期的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天利宝赎回转认购”业务及网上直销系统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赎回
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基金 A 类(基金代码: 630012)转认购本公司旗下华商鸿盛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15523) 。
2、适用对象及渠道
本次认购费率优惠仅对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使用天利宝办
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请有效。
3、 优惠活动期间:
2022 年 4 月 18 日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 15 时。
4、 优惠费率: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包括网上交易渠道、 APP 交易渠道及
微信交易渠道) 使用天利宝认购本基金适用的优惠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 M(元)
(含费)
标准认购费率 使用天利宝进行认购的优惠费率(1 折)
M<100 万 0.60% 0.06%
100万≤M<300万 0.40% 0.04%
300万≤M<500万 0.20% 0.02%
M≥500 万 100 元/笔 100 元/笔
注: 标准认购费率指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所载的原费率,
认购费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二、 重要提示
1、本次认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使用天利宝在募集期间认购本基金的网
上直销系统认购费率。
2、 使用天利宝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认购的时间截止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 15 时, 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
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公告适用于本基金整体募集期,如募集期内适当延长或
缩短基金发售时间, 使用天利宝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认购本基金的费率优
惠活动时间截止至募集期最后一日的 15 时且不再另行公告。
3、 具体详细规则请参照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2 日公开披露的《华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天利宝赎回转认购业务的公告》 。
4、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和网站咨询相关情况:
客服电话: 400-700-8880; 010-58573300
公司网址: www.hs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
构。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各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
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
慎。
华商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
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使用天利宝支付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的,视为同意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天利宝赎回转认购业务规则》。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
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
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