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08 15:15:27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30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调整基金投资范围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8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30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调整基金投资范围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满足投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30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30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进行调整,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现将修改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将公募REITs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

(一)投资范围

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二、投资范围”进行补充,修订后表述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REITs)、香港互认基金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基金)、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对《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的转型与合并、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四)基金转型后的投资”进行补充,修订后表述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 基金、公募REITs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基金)、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平安兴悦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投资组合比例: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公募REITs),对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8%;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二)投资策略

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三、投资策略”进行补充,修订后表述为:

公募REITs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REITs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对《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的转型与合并、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四)基金转型后的投资”进行补充,修订后表述为:

公募REITs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REITs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三)估值方法

对《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中“估值方法”部分进行补充,修订后表述为:

本基金投资的境内上市定期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所投资基金按上述条款进行估值存在不公允时,应与托
管人协商一致采用合理的估值技术或估值标准确定其公允价值。

(四)风险提示

在招募说明书的“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中新增:

9、公募REITs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将面临投资公募REITs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价格波动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