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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2 10:29:36 股吧网页版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02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 2022 年12 月 2 日起,招商银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 2022 年 12 月 2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
购、定投、赎回等业务。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 转换
业务 业务

1 015509 平安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是 否
金(FOF)(A 类)

二、重要提示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
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人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确认了解基金的产品特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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