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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6 17:05:5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30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增设Y类份额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6

基金(FOF)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
定》增设 Y 类份额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
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平安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增设 Y 类份额,并相应修订相关基金的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将自 2022 年 11 月 16 日起正式生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 Y 类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暂行规定》要求,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Y 类份额,
原基金份额转换为 A 类份额。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A 类份额;专门为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仅接受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申请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Y 类份额。

Y 类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
金账户管理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投资人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养老投资需求和资金使用需求,在做好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对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设计做出以下安排: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设置定期分
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在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的其他安排。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 A 类和 Y 类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两类份额的收费方式不
同,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Y 类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2、基金份额的费率

(1)申购费率

原基金份额转换为 A 类份额,原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将继续适用于 A 类份
额和 Y 类份额。详见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申购费率优惠安排,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2)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维持不变,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Y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天≤N<30日 0.75%

30天≤N<180日 0.50%

N≥180日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
期长于 7 日(含 7 日)但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75%的赎回费,并将
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0 日(含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含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
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

注:1 个月为 30 日,3 个月为 90 日,6 个月为 180 日。

对于 Y 类份额,在满足《暂行办法》、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可豁免前述
持有期限制,具体安排及费率按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管理费率

A 类份额的管理费率为 0.60%/年。Y 类份额的管理费率为 0.30%/年。

(4)托管费率

A 类份额的托管费率为 0.12%/年。Y 类份额的托管费率为 0.06%/年。

3、其他事项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各类份额的申

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Y

类份额申购首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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