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裕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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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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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2
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2
三、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8
四、 基金财产保管......9
五、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2
六、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55
七、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0
八、 基金收益分配......233
九、 信息披露......233
十、 托管费用......255
十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66
十二、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266
十三、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277
十四、 禁止行为......29
十五、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0
十六、 违约责任...... 311
十七、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322
十八、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和文本......322
十九、 其他事项......333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王怡里
成立时间: 1988 年 7 月 2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8]31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8977 亿元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郑扬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19 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05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3.52 亿元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一、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
《山西证券裕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制定。
(二)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
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四)解释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如有
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地方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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