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5 00:13:27 股吧网页版
尚正臻惠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5

尚正臻惠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2 号)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本基金经 2022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关于准予尚正臻惠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48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债券发行人经营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特定对象的投资风险、封闭运作期间内不能赎回的风险、债券回购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的风险、采用发起式的方式
运作引致的风险、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达到或超过 50%的风险等)、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等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结合的方式运作,每年开放一次。由于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应特别留意本基金的开放日期,若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到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对“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章节以及“第五部分 相关服
务机构”中“四、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新,其余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 2024 年 8……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