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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9 00:13:5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尚正臻惠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9

关于尚正臻惠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1 月 2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尚正臻惠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尚正臻惠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54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2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公告依据 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尚正臻惠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尚正臻惠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4 日

2 日常申购和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投资者可在本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
外。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含当日)起,本基金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
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为 1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为 1000 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和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普通客户指除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普通客户) 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

M<1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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