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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13 08:16:49 股吧网页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景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1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景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景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景阳纯债
基金主代码 0154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广发景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景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1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1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15 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 1 元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养老金客户)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目标基金和职业年金计划。特定投资群体(养
老金客户)需在申购前向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
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客户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具体费率如下:

M<100 万元 0.80% 0.08%
100 万元≤M<300 万元 0.60% 0.06%
3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0.03%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100 元/笔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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