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瑞恒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第三次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01
工银瑞信瑞恒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第三次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2 月 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瑞恒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瑞恒 3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547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4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告依据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瑞恒 3 个月定开债券 A 工银瑞恒 3 个月定开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473 01547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
注:1、本基金的第三个封闭期为自上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3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 3 个月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 2022 年 11 月
3 日至 2023 年 2 月 2 日。
2、本次开放期期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至 2023 年 2 月 9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
申请。
3、本基金自 2023 年 2 月 10 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期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至 2023 年 2 月 9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
请。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
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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