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平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31
关于太平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一、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提升太平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太平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太平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转换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由托管人交易结算模式改为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并相应修改《托管协议》。
本基金自2024年1月29日启动了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上述转换工作已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修订后的《太平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4年1月30日生效。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2024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太平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并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二、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或4000288699)获取相关信息。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1 月3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