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1-18 09:05:18 股吧网页版
关于申万菱信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8

关于申万菱信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申万菱信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申万菱信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份额基金代码:015431,C 类份额基金代码:015432)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目前,本基金已连续超过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可能出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基金合同的情形。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提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