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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22 07:38:39 股吧网页版
南方浩鑫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2


南方浩鑫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浩鑫稳健优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证监许可[2022]278 号文注册。

2、南方浩鑫稳健优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中
基金(FOF)。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 6 个月,
在 6 个月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不含对日)。在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
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1 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
机构的公告为准。

7、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南方浩鑫稳健优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和《南方浩鑫稳健优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网站上列明。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所投资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基金份额净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持有基金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日常申购,但对于每份份额设定 6 个月锁定期,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3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情形的,基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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