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23 08:06:12 股吧网页版
泰康中证新能源动力电池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次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3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康中证新能源动力电池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1 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
308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新能源动力电池主题指数。中证新能源动力电池主题指数从沪深市场中选取 50 只业务涉及电芯电池组、电机电控、电池材料、锂电设备以及充电桩等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链的上市公司股票和存托凭证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新能源动力电池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1)指数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 ST、*ST 沪深 A 股和红筹企业发
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1)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2)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 30 位。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证券;

2)选取主营业务涉及电芯电池组、电机电控、电池材料、锂电设备以及充电桩等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链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3)将待选样本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 50 名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不足 50 只时全部纳入。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分券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sindex.com.cn/。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
I

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存在 的风险(包括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 牌等)、投资股指期货风险、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 险、投资存托凭证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风险、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和其 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中证新能源动力电池主题指数”,追 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回报。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为被动投资的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 市场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投资人将面临基金 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发售面值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
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5、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主要涉及变更基金管理人的事项,基金管理人信息截
止日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

II

目录

一、绪言...... 1……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