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26 09:12:42 股吧网页版
上投摩根博睿均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6


上投摩根博睿均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5 月 26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投摩根博睿均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上投摩根博睿均衡一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53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4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上投摩根博睿均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上投摩根博睿均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5 月 3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2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5 月 3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上投摩根博睿均衡一年持有混 上投摩根博睿均衡一年持有混
合(FOF)A 合(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359 01536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回(定期定额投资)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

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若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该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申请赎回业务。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1 年,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业务。对于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 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对于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该笔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份额确认日(含该日)至 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

基金管理人自2022年5月30日起开始办理上投摩根博睿均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的年度对日开始办理赎回业务。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
日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本基金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如遇节假日顺延
至下一工作日办理。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 元人民币。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