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均衡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均衡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1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2-1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3-1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4-1
五、 基金财产保管 5-1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6-1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7-1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8-1
九、 基金收益分配 9-1
十、 信息披露 10-1
十一、 基金费用 11-1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12-1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13-1
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4-1
十五、 禁止行为 15-1
十六、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6-1
十七、 违约责任 17-1
十八、 争议解决方式 18-1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19-1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20-1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设立日期:1998 年 7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5 年 11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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