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20 07:25:51 股吧网页版
富国智选稳进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0

富国智选稳进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 年 5 月 2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智选稳进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简称 富国智选稳进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52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
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3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富国智选稳进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富国智选稳进 3 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5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6 月 2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本基金自 2022 年 5 月 24 日起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
统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富国智选稳进 3 个月持 富国智选稳进 3 个月持
有期混合(FOF)A 有期混合(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231 01523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注: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 个月的最短
持有期,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该日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投资者方可申请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若该日历月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为该月度最后一
日。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申请起始日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

2.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投
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
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
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追……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