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23/05/10)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0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合作销售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汇成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 2023 年 5 月 10 日起,投资者可到汇成基金办理如下
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
一、费率优惠方案
序号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类型 费率优惠
鹏扬成长领航混合 A 015217
1
鹏扬成长领航混合 C 015218
鹏扬产业智选一年持有混合 A 015219
2
鹏扬产业智选一年持有混合 C 015220 申购、赎回、转 申购、定投申购
鹏扬中证数字经济主题 ETF 发起 换、定期定额投 费率不低于 0.1
式联接 A 015787 资(以下简称“定 折优惠。适用于
3 鹏扬中证数字经济主题 ETF 发起 投”) 业务 固定费率的,按
式联接 C 015788 原费率执行
鹏扬消费行业混合发起式 A 016155.
4
鹏扬消费行业混合发起式 C 016156
5 鹏扬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016410
天持有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汇成基金办理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费率计算、办理规则及程序以汇成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基金的原费率,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汇成基金的申购及定投申购费率。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三、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
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