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誉恒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1
关于南方誉恒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誉恒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本基金最后
运作日为 2024 年 7 月 8 日。
本基金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9 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报监管机构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南方誉
恒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据此,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次A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42,211,236.20元,C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592,819.14元,以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总基金份额为基准,本次每单位A类基金份额分配的剩余财产为1.0036元(计算结果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每单位C类基金份额分配的剩余财产为0.9908元(计算结果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次清算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人具体分配的到的金额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上述资金将于2024年9月12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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