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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07
关于汇添富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D 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消费升级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64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7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汇添富消费升级混合 A 汇添富消费升级混合 C 汇添富消费升级混合 D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6408 015187 015188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上述业务 - 是 是
注: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发布《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自 2022 年 3 月 7 日起,本基金
增设 C 类、D 类份额。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 A 类基金
份额。
2、本基金 A 类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含跨 TA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自 2022 年 3 月 7 日起,本基金 C 类、D 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含跨 TA 转换)、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 C 类、D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通
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
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 C 类、D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
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C 类、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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