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2-18 09:21:28 股吧网页版
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18

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1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 2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2
四、基金资产保管 ...... 3
五、划款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5
六、交易安排...... 6
七、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 7
八、基金收益分配 ...... 10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 11
十、信息披露...... 11
十一、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12
十二、基金托管人报告 ...... 12
十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 12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13
十五、禁止行为...... 14
十六、违约责任...... 15
十七、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 15
十八、托管协议的效力 ...... 16
十九、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 16
二十、其他事项...... 16
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117 号 9 楼 901、902 室

法定代表人:邓晖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永久存续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联系人:庄为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1710.24 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居民储蓄业务;信托贷款、投资业务;金
融租赁业务;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投资;在境内、外发行或代理发
行外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外币票据贴现;外汇放款;买卖或
代理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境内、外外汇借款;外汇及外币票据兑换;
外汇担保;保管箱业务;征信调查、咨询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社保
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委托资产托管;信托资产托管;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基金托管;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托管;投资连接保险产品的托管;
收支账户的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以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