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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31 07:17:06 股吧网页版
富兰克林国海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31

富兰克林国海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0 月 3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均衡增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51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
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1 月 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11 月 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11 月 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11 月 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11 月 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均衡增长混合 A 国富均衡增长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137 01513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是 是

定期定额投资)
注: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 15: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时间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将作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投资者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基金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 50%,也不得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 50%集中度。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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