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工银瑞信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及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工银瑞信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及基金合同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本基金
的业绩表现,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修改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修订
工银瑞信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中证1000指数收益
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修改为
“万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主题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中债综合
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由于托管协议不包含业绩比
较基准的相关具体内容,因此,本次修订不涉及托管协议。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
重大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基金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
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
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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