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鼎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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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6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鼎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华安鼎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转换华安鼎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并相应修改本基金托管协议。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完成
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职责。
二、托管协议的修订
因上述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拟对本基金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本基金托管协议的修订对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三、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修订情况,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华安鼎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鼎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华安鼎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
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内容 内容
五、基金财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产保管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
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金托管人、和证券/期货经纪机构的固
有财产;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证券交易资金
的开立和管理 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 4.基金管理人为基金财产在证券经纪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 机构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基
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 金财产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记
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 载交易结算资金的变动明细以及场内
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 证券交易清算,并与基金托管人开立
极协助。结算备付金、交收价差资金等 的托管账户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
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
公司的规定执行。 转让证券账户、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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