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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1 07:16:24 股吧网页版
中泰安益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1


中泰安益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1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泰安益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泰安益利率债
基金主代码 01510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4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中泰安益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安益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5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泰安益利率债 A 中泰安益利率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108 015109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302 1.0268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31,609,158.30 2,239.74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3 0.26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13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2 月 1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2 月 1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3 年 12 月 13 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转换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上述基金份额将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投资者可以办理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查询及赎回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投资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机构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
间内到销售机构更改分红方式。
3、本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4、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5、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泰安益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安益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ztzqzg.com 了解相关情况。6、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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