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03 09:04:03 股吧网页版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03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

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50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设
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 1 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
开放持有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3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鑫享鼎益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和《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3 月 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3 月 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混合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混合
A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098 01509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转换转出业务

2.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

合同自 2022 年 3 月 8 日起生效,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设
定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如该日历年度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日历年度对应月份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将自 2023 年 3 月 8 日起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 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
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2 赎回费率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 1 年锁定期限,1 年后方可赎回,赎
回……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