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建投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30
关于中信建投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山东、中信华南” )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2年6
月30日起, 增加中信山东、 中信华南为中信建投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
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中信建投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15061,C类015062
二、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等业务
自2022年6月3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信山东、中信华南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
务,具体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信山东、中信华南的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中信
山东、中信华南认购、申购、赎回上述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以招募说明书或最新业务公告的
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http://sd.citics.com
联系电话:95548
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gzs.com.cn
联系电话:95548
3、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4009-108-108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时应当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
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