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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7
关于鹏华浙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浙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浙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浙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浙华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5028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
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
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
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
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
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如无此
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
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
基金运作方式
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
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
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
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
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
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
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
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04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浙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鹏华浙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鹏华浙华一年持有期混合 鹏华浙华一年持有期混合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A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代码 015028 015029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 2024 年 08 月 26 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4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若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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