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28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销售
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平安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平安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平安交易型货币市场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平安交易型
货币市场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展销售服务费优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优惠活动起止日期
自2022年11月1日(含)起至2022年12月11日(含)开展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后续投资者持有本
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继续按0.25%/年执行。
二、适用基金
平安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基金简称:平安日鑫C,基金代码:015021)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持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由0.25%调整为0.01%。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活动的具体方案若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
网站www.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
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