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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30 12:24:48 股吧网页版
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中期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30

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 年中期报告

2022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5017)。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
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501017)。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
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各相关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暂仅开通场外份额,不开通场内份额,如未来进行调整,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投资人可以场外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修订后的基金
合同及托管协议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生效。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发布的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降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2 年 4 月 19 日起调整本基金管理费率、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发布的
《关于调整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费率、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2 年 4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 17:00 止。本
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 A 类基金份额的
场外赎回费率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决议内容如下:“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意调整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为实施本基金调整 A 类基金份额场外赎回费率的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调整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的具体时间,对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
行修改等。”修改内容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起正式生效,本基金自该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即
自该日起提出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披
露的《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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