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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31 07:30:1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嘉合锦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31


关于嘉合锦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5 月 3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合锦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合锦鑫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50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 3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

公告依据 法》” ) 等法律法规以及 《嘉合锦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及 《嘉合锦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

赎回起始日 2022年 6 月 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年 6 月 1 日

下属基金类别的基金简称 嘉合锦鑫混合 A 嘉合锦鑫混合 C

下属基金类别的交易代码 015010 015011

该基金类别是否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 是 是

2 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自 2022 年 6 月 1 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投资

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时,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或转
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 / 期货交易所交易

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
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3.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 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
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含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
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1.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

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3.2.1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
减,具体费率如下:

情形(持有期限 N 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1日≤N<7 日 1.50%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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