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景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1
广发景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景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景宏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499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5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景
公告依据 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景宏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6月30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333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5,055,730.10
日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1,252,786.51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1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2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 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7月13日
除息日 2023年7月13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7月14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23年7月13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2023年7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 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 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7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通过某一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按基金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 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下 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下的基金份额的分 红……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