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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12
广发景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4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景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景宏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499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5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
套法规、《广发景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广发景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0208
位:元)
截 止 收 益 分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9,973,731.37
配 基 准 日 的 (单位: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498,686.57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09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
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
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14 日
除息日 2023 年 4 月 14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4 月 1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
的全体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
基金份额将以 2023 年 4 月 14 日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2023 年 4 月 18 日起
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
红。
(3)投资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
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3 年 4 月 14 日)最后
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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