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3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4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3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1 重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基金主代码 1604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0,167,507.09 份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投资目标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为被动式股票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
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
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
投资策略 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若因特殊情况(如市场流动性不
足、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投资等)
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
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合理方法替代等指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
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
的跟踪误差,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力争控制
本基金的 净值增 长率与 业绩比较 基准之 间的日 均跟踪偏
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95%×创业板 50 指数收益率+5%×同 期银行活期 存款利
业绩比较基准
率(税后)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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