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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2 09:05:21 股吧网页版
国联兴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2

国联兴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联兴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融兴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中融兴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融兴鸿优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而来,中融兴鸿优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中融兴鸿优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
号),注册日期为:2022 年 1 月 11 日。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8 月 3 日生效。

中融兴鸿优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于 2023 年 8 月 2 日
届满,自 2023 年 8 月 3 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中融兴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并适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于A股市场优质企业外,还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
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投资于港股的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还可能面临与存托凭证发行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托管人复核。本次主要对招募说明书的“重要提示、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等内容进
行了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8 月 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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