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6
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月 06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1 年 12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
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22 号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2年 3月 8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标的指数相关信息如下:
1、指数样本空间
中证全指指数样本股。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证券;
(2)进行主题证券筛选:化学制品等行业归为细分化工主题;
(3)选取细分化工主题类别中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最大的 5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若细分化工
主题证券数量少于 50 只,则将其全部纳入细分化工主题指数。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样本权重不超
过 15%。
4 、 有关 标 的指 数具 体 编制 方案 及成 份 股信息 详 见中 证指 数 有限 公司 网 站, 网址 :
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或将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等;同时,本基金也投资股指期货,因为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杠杆性,当市场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在本基金的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南京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与招募说明书内容有关的一项或多项重大变更,具体事项请参考基金管理人最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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