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浩益进取聚申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6
南方浩益进取聚申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赎回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月 2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浩益进取聚申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南方浩益进取聚申3个月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49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4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浩益进取聚申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南方浩益进取聚申 3 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7月26日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934 014935
该分类基金是否开放 是 是
2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 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日 1.5%
7日≤N<30 日 0.75%
30 日≤N<1 年 0.5%
N≥1 年 0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日 1.5%
7日≤N<30 日 0.5%
N≥30 日 0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3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4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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